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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怀念】一生求法治,师德育英才 ——记法学家曹子丹
发布: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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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丹

  当代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并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原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原常务副院长、曾任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 


  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50年校庆,一位73岁的老教授被同时授予“元老教师”和“学科建设开创者”两个荣誉称号。面对荣誉,他却坦承:法治兴才国家兴,国家兴才个人兴。


  2004年,《中国法律人》杂志集中推出一期对新中国建国后留学苏联的老一辈法学家的跟踪报道,前述老人名列其中。当记者问到他们这一代人的贡献时,他平静地说:“历史有着自己的节奏,我们只能尽力而为。要说我们这一代人的贡献,往大的说,也许对构建我们自己的法律体系和法言法语作出了一点贡献,往小的说,就是培养了下一代法律人。”


  他就是我国当代知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曹子丹教授。


  一、从北大到留苏


  曹子丹1929年出生于湖南省永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他从小就立志要“成名成家”。上中学时,数学老师培养了他对数学浓厚的兴趣,当时他们的几何课教材是由三个美国人著的,他们的名字都是“S”打头,所以叫“三S平面几何”,而曹子丹的名字在旧拼音中全是“T”打头,于是他就暗下决心:美国是三个作者写一本书,完成一个理论,我以后要一个人建立一套理论,名字就叫“三T”理论。“那时真是踌躇满志啊。”如今的他回忆道。


  但时代的呼唤使偏爱理科的他转向了文科。那是1948年,正在念高中最后一个学年的曹子丹受进步师生和进步书刊的影响,参加了进步组织“沙原文艺研究社”的活动,后又被吸收为党的秘密外围组织“民主青年协会”的成员,从此对政治产生了兴趣。正因此,1950年考大学时,他选择了北京大学政治系,并被顺利录取。在北大虽然只待了两年,但留给他的记忆却是难忘的,有一次,我曾问他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事是什么,他竟告诉我是在北大学习时受委托去请《暴风骤雨》的作者周立波来北大作报告。


  1952年,在学习苏联的大背景下,北大、清华、燕京、辅仁几个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社会学系合并组成新的北京政法学院(即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曹子丹也随院系调整来到北京政法学院,并提前毕业成为一名年轻的教师。“不过,那时候我什么都做,称不上是专门搞法律的。”


  真正开始研习法律还得从留学苏联算起。1955年,经过重重选拔和在北京外国语学院一年的俄语学习,26岁的曹子丹和另外7个同学一起,前往列宁格勒大学(现叫圣彼得堡大学)学习法律。火车经满洲里、西伯利亚到莫斯科,全程9000多公里,7天8夜,路途虽然漫长,但他们却都很愉快,“心怀一种荣誉感和使命感,对即将开始的留苏生活充满向往。”这8个人日后大都成为中国著名的法学家,除曹子丹外,还包括王家福、肖蔚云、吴大英等。


  四年的留苏生活,紧张而充实。在著名刑法学家沙尔戈罗茨基的指导下,曹子丹系统学习了刑法知识,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功底。他在当时的苏联权威法学刊物《法学》上用俄文写作发表了《中国法学关于两类矛盾学说讨论综述》等论文。1959年,以《论苏联在刑事法律方面同未成年人的斗争》为题,顺利完成了他的副博士论文。这些成绩的取得,曹子丹从内心深深地感激他的导师。这位一生完成科研项目不下230个、多部著作被译成中文的学者,是当时苏联教条主义盛行下的一个例外,他宁可被撤销《法学》杂志的主编,也要公开抵制苏共纲领中关于犯罪原因的不正确分析,他还反复告诫他的中国学生,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为此,他经常将苏联各地法院、检察院定期寄给他的一些案卷交给曹子丹阅读,正是通过阅读这些案卷,曹子丹敏锐地发现了未成年人犯罪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并最终将其确定为自己的副博士论文选题。数十年后,在填写一份问卷时,他在“对您影响最大的人”一栏中写上的是:“我的苏联指导教师——米·德·沙尔戈罗茨基教授。”1996年,作为主编之一,曹子丹为纪念他的导师对刑法学的杰出贡献,曾广泛收集资料,亲自为《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撰写了沙尔戈罗茨基的词条,“但这些都不能表达我内心对老师的崇敬和感激”。


  二、随国家命运的起伏而起伏


  1959年,怀揣学成报国的美好理想,曹子丹回到北京政法学院。然而,这时国内已经开始刮起法律虚无主义之风。曹子丹先是被安排到四川温江县的农村人民公社锻炼,接着又到北京西城区的城市人民公社锻炼。1962年后,曹子丹终于可以搞点教学了,但名义上讲法律,其实都不是,因为国家当时并没有刑法,所以刑法课就变成讲党的肃反方针、政策,讲群众路线,讲公检法如何相互配合(而不是相互制约),“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砸烂公检法,北京政法学院随后也被撤销,曹子丹等被下放到安徽接受斗批改。当时的安徽省领导把北京去的这批知识分子视为洪水猛兽,采取分而治之的做法。这样,曹子丹就辗转来到了一个地处山沟的“安徽劳动大学”,从事党史教学。虽然远离城市,又脱离自己的专业,但由于毕竟还算教书,因而比起别的同事来,他已经感到幸运了。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经老同学陈光中推荐,他调到广西大学,任中文系副主任,改教哲学。


  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后来遵照中央的指示,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中组部下调令,将曹子丹等流落在各地的教师陆续调回学校。50岁的曹子丹,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运动后,现在终于可以在专业上正式归队了。来不及感叹,来不及悲伤,法治的春天来到了,他需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将失去的时光尽量补回来。


  调回不久,曹子丹即被任命为刑法教研室主任兼刑法研究生指导小组组长。在6年的任期内,他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刑法学科建设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先后组织了本教研室的老师编写、翻译了大量的教学用书,如《我国刑法资料汇编》、《外国刑法研究资料》等。1985年,他被任命为法律系主任,1989年又被任命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与此同时,他还先后担任了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届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学术委员等一系列社会兼职,参加了1989年维也纳国际刑法协会第14届代表大会、1992年台北首届海峡两岸法学研讨会等许多重要的会议。1993年,国务院给他颁发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三、法治领域的辛勤耕耘者


  作为法治战线的一名老兵,曹子丹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


  首先,他独著、主编、合著了26部刑事法律的著作、教材和辞书,其中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重点项目《犯罪构成论》,“九五”重点项目《中国预防犯罪通鉴》;发表了近70篇论文,其中刊登在《中国法学》上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刍议》、《试论我国管制刑存在的根据》、《论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文均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他还翻译和校订了4部外国刑法的著作,其中就包括在我国刑法学界引注率颇高的《苏联刑法科学史》。


  其次,他参与了大量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立法专家小组的成员,曹子丹先后参加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惩治走私罪等在内的近20个刑法补充规定草案稿的讨论,积极参与了1997年新刑法的论证工作。他还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邀请,多次参加有关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


  再次,他培养了大量的新一代法律学人和法律官员。在他的学生中,有的已经成长为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还有的当上了高级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看到自己的事业后继有人,曹子丹很是欣慰。2002年,在他执教50年之际,他将自己的感受概括为三点:第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永远站在本学科的最前沿,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去;第二要尽可能多地参加立法和司法活动,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上下功夫,这是提高法学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效果的良好途径;第三,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师德,无才的教师固然不是好教师,缺德的教师同样不是人民所需要的教师。


  最后,作为一名出色的科研活动组织者和管理者,曹子丹不仅为自己所在的学校奠定了很好的学科基础,而且赢得了全国同行的尊敬。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许多兄弟院校均慕名到中国政法大学来索要《外国刑法研究资料》等教学参考书,当时这些书还没有公开出版,只是铅印和油印材料,但他从繁荣全国刑法学研究的大局出发,慷慨提供。对此,吉林大学的何鹏教授等许多著名的刑法学家都曾对他的无私奉献精神和不拉山头的治学态度给予高度赞扬。他的这种声誉也使得他在一些大型工具书的主编位置上能得心应手,如国家重点图书《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他作为主编之一,就发动了一大批校内外的著名学者来参与。


  离休后的曹子丹,本可颐养天年,但他没有,他又应邀担任了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鉴于他对老教授事业的贡献,中国老教授协会曾给他颁发了“老教授科教工作优秀奖”。


  “看到自己的祖国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的大道,过去梦寐以求的理想正在实现,我真的感到很高兴。”78岁的老人,神情谦退而安详。


  作者简介
  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
  文章原载:《检察日报》2007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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