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辩网欢迎您,专注公司犯罪边界辩护与刑事合规平台![广州]我是公司我是律师
请登录免费注册充值VIP
罪名分类 
  • 罪名分类
  • 线上讲座
  • 沙龙论坛
  • 公司辩护
  • 实战案例
  • 行业资讯
罪名分类
首页>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正当防卫!不批捕!上海检察机关认定一外卖小哥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不批捕!上海检察机关认定一外卖小哥不负刑事责任
发布:2019-03-27
浏览:984
分享: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将其释放。

  王某与李某系上海一家餐厅的送餐员,两人因送外卖产生纠纷,在餐厅厨房外的过道处发生争执。李某用拳头多次击打王某头部,王某被李某推打至厨房内,顺手拿起一把菜刀向李某头部和肩部击打。经鉴定,李某构成轻伤二级。

  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注意到,王某曾在2011年因脑出血做过手术,左侧头部有10公分头皮未长头发。事发当时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人高马大的李某主动攻击在先,且每一拳均直接攻击王某的头部,身材弱小的王某开始时处处躲避并未还手,因头部多次被击打而撞至墙壁,被逼退至厨房后顺手拿起菜刀反击。整个过程李某连续击打王某头部6下,耗时6秒钟,随后王某使用菜刀击打被害人4下,耗时3秒钟。王某在使用菜刀时,有刀面拍打,也有刀刃砍打。

  检察官分析认为,王某因头部曾做过手术,在案件中属于特殊体质,头部连续多次受到殴打,损害后果难以预料,自感安全处于现实的、急迫的和严重的危险之下,即拿起随身能抓到的厨房菜刀作为自卫工具,以增强防卫能力。当李某抓住王某的手并停止侵害行为后,王某也即刻停手,其使用刀具的整个过程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的主观动机明显。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王某借助随手获得的刀具,在手段强度上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措施造成对方轻伤二级,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客观上也未造成重大损害,依法不属于防卫过当。

  该院检委会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一款,并参考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中的陈某正当防卫案,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民检察院

推荐阅读
手机版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