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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网贷类非法集资案:处置中应当严格区分合法业务与犯罪行为
网贷类非法集资案:处置中应当严格区分合法业务与犯罪行为
发布: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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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行业爆雷现状

  自2018年以来,P2P爆雷潮一发不可收拾,每个P2P平台爆雷后,平台所在地公安首先会拿走所有财务资料、平台数据(包括数据本身和技术部电脑)、网银相关资料等,再通过公告、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通报情况并要求投资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投资金额及相关记录等。此时警方将爆雷平台封闭,投资人无法查询借款人信息,导致自行催收或民事诉讼面临重大障碍。

二、警方介入不当引发后可能引发的问题

1、P2P平台投资人诉权被剥夺

  如果你投资的平台不幸爆雷了,即使你投资的项目有对应借款人。当下,警方一般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习惯于将网贷公司的所有业务认定为犯罪,对于逐步回笼的借款人还款,不会根据p2p的原则偿还给具体的出借人;而是汇入归集户,最终用于平台所有投资人的损失补偿。也就是说,平台暴雷后你只能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法院审判后,才能最终按照一定受偿比例返还你的损失,而且真正能够返还的损失微乎其微。而从警方介入到审判结束,将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诉讼过程,1年到2年都难以完成。最关键的是,因为司法机关把平台的合规业务也完全认定为非法集资了,你就成了非法集资参与人,评价色彩上首先就是负面的;而且合规业务被错误认定为非法集资后,你作为出借人的诉权、尤其是胜诉权也就会被剥夺,只能接受最后按比例受偿,而不能再起诉实际的借款人。

2、P2P平台经营者承担过重刑事责任

  警方现在将爆雷平台的所有业务都认定为非法业务,将所有投资人投资金额都认定为非法集资金额,这种做法不仅使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也使平台涉案人员的犯罪数额高于其应承担范围,罪刑不相适应。因此,为了维护投资人的权益、犯罪嫌疑人罪刑相适应,警方在办理P2P平台非法集资案件时,应当区分对待合规P2P业务和非法集资业务。

 三、区分合规P2P与非法集资

1、合规P2P业务应当允许投资人民事诉讼

  在正常合规的P2P业务中,P2P平台做的只是最简单的把需要钱的人,作为标的挂在平台上,然后提供给期望投资的人,本质上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交易。整个过程中,正规P2P只是中间人的角色,钱都是直接汇给借款人的,债权是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的,借款无法兑付时,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投资人应当找借款人兑付,而不是让平台兑付。即正常P2P平台上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是民间借贷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即使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但不属于同一事实的,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这意味着如果投资人的钱确实有真实借款人借款标的,投资人可以就民间借贷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为了疏通投资人自主救济的渠道,警方应当给予相应辅助工作。

2、警方应当为投资人自主救济提供便捷

  一方面,借款人身份资料、借贷合同以及流水等应当供相应投资人查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可见,上述材料是投资人实现诉权的基础。所以现实中警方回应投资人无权获知借款人的话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当然前提是该投资人的钱是进入了有具体借款人的p2p业务中,而不是类资产管理业务中。

  另一方面,警方可以指导或者辅助投资人找借款人催收。因平台爆雷,待偿交易包括已到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应当分别处理。针对“已到期债权”,投资人可以选择催收或者诉讼;“未到期债权”,投资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提前还款,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偿还义务或借款人的客观情况已经无力还款,此时投资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08条和《合同法》第68条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3、罪刑相适应

  P2P平台非法集资金额应当以归集资金或自融数额来认定,如果一家P2P平台经营范围有金融信息服务,那么按照金融信息服务中介定位开展的合规P2P业务没有“违法国家规定”,属于合法业务,不属于犯罪,这部分投资数额也不能认定犯罪数额。从原则来看,《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从具体规定来看,《最高检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第11条规定:“负责或从事吸收资金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根据其实际参与吸收的全部金额认定。”

  面对集中爆雷的P2P平台,公安部门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社会压力,为投资人疏通民事诉讼等自主救济途径不仅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也有利于投资人合法维权。因此,建议公安部门区别对待爆雷平台的合规业务和违法业务,从而实现投资人多途径维权、涉案人员也不至于承担过当的责任。

来源: 沪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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