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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
发布: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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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
发布:2015-08-29 实施:2015-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二百一十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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