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本质是为实体经济提供资本。实体企业和个人在向银行借款困难的情况下,转向民间借贷领域的合理性毋庸置疑,国家也一直在鼓励金融行业的创新与放开。
以下是【公司辩】联盟优辩系统第36期 张宇鹏律师主讲《“非吸”辩护的细节问题》,点评人邓楚开博士后和顾宁律师对主讲内容的点评件。
2014年以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以下简称“非吸犯罪”)进入高发期。
大家晚上好,我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宇鹏,非常高兴再次来到中南刑辩论坛群跟大家一起探讨金融犯罪的辩护问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作为非法集资犯罪主要的两种犯罪类型,两罪的认定区分堪称刑法理论界及实务界中“难啃的酸果”。
主持人李靖梅: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现在是公司辩优辩系统线上讲座第三十四期。今天晚上的主题依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课题,首先我们回顾一下上一期张元龙律师为本课题带来的简要内容。
前言: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行为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变化性和创新性。
目录:
1.张明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特征及其认定
2.陈兴良:金融犯罪的是是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