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东莞市莞城区街道旗峰路中侨大厦4楼中石化东莞石油分公司员工食堂,发生瓶装液化气爆炸事故,引起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本所张元龙律师、杜昊实习律师办理的一起深圳市XXXX电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检察院做出全案不予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