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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龙:电商领域涉及传销刑事问题及解决
发布: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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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领域刑事合规研讨沙龙专题)


近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刑事合规与涉刑业务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务专业委员会联合,在位于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举办了一期主题为“电商领域刑事合规”研讨沙龙活动。


接受会议的邀请与议程安排,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元龙律师,在会议上作了主题为“电商领域涉及传销刑事问题及解决”的演讲专题。


(张元龙作一专题演讲)


张元龙律师先从一组数据,统计中国近十年来,电子商务和网络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发展,同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一些涉及犯罪的数据,交待演讲主题的背景。张元龙律师并结合自己直接或间接参与,宏观分析了阿里巴巴、淘宝、京东、云集、花生日记电商取得到较大发展与成功的内因和机理。


接着,张元龙律师进入演讲主题。他指出电商网络领域涉及刑事违法,在2012、13年时是起步,主以零星的破坏网络运行系统类型的犯罪,到15、16年后随着国家4G网络的铺开和移动智能化手机的运用,一时之间井喷让很多涉众型违法与犯罪呈现出来。而通过网络连接手段走向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非法经营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2018年时达到了顶峰。随着国家公安机关的大量查处,在2019年下半年有明显回落。在2020年疫情暴发后,人们越来越理性,电商网络违法和犯罪明显减少,而且企业开始广泛注重合规建设。


从案件类型看,涉众型犯罪在社交电商领域是发生源头,微商则达到了高潮。


从案发原因上看,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违背初心是导致案件井喷的初始阶段,企业正当经营缺乏企业合规、跌入犯罪是高级阶段。


张元龙总结分析了电商领域传销刑事业务的特点,指出电商网络领域经营“网络连接”呈现密切相关的特点,运用得好走向正路,运用不好可走歪路。在电商网络领域,可以说无连接就无一切。其次,企业经营依据或理念都有一定创新性,没有创新的企业,肯定也吸引不了人。然后,电商企业涉及犯罪查处上呈现地域性特点等。


接着,讲述了电商网络领域涉及到传销刑事活动,指出涉及刑事活动的成因。其中,注意区分网络营销和传销的关系,内中适用法律上规定的行为四要件、层级和人数理解问题、区分社交媒体上的一种商业活动“人员裂变”和真正传销的关系。关于在主观方面,对于“骗取财物”为目的,司法实务中审查力度还有待改善的情况,以及对于“团队计酬”问题上的分析,并提出,自己所在团队也始终在呼吁国家在立法上对“团队计酬”希望更明确化。并举例:张律师所在团队办理的“斑某拉”“人某某惠”三级分销案、“湖某某济”东莞公司等案件办理情况。


最后,张元龙分析了电商领域传销刑事问题的解决,指出企业在经营上,始终把握好产品质量生命线,平衡企业产品质量与销售业绩匹配及人数增多上面的问题,把控人员裂变的增速问题,方向转移至积累与研发上来。企业不要过度和过速追求销售业绩及客户人数的增多,而应求稳、求质量,企业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体验是企业的生命线;其次,把握好销售的区域层级及人员间计酬问题,做好熔断工作。并分析了有的企业把传统销售烟酒省级代理商、市级代理商、县级代理商运用是否合法及合规,如果最大程度化去做的内容;然后,企业要做好合规工作。以及,我们律师在刑事业务上的转型服务等等。张律师结合了团队亲办案例“云某惠”“善某金融”、“斑某拉”案件、“欧某”等案例进行了实证分析。


研讨沙龙上,广州律师苏丽云主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合规委李律师也参与了分享活动。另外,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合规委张经中主任、广州市律协电商与物流委戴兴才副主任、李艺秘书长均参与交流、探讨和互动。此次,由两委举办的电商领域刑事合规主题研讨沙龙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活动结束,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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